导演作家谷传民诉朱之文侵犯著作权案,明日上午9点,将在朱之文老家山东省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
原告谷传民昨日下午在网上发文感慨:深知维权不易,但一个人要活得有尊严有骨气。无问风雨,只顾大步前行。胸怀坦荡,我问心无愧。
之前,谷传民也在发文中称朱之文一口一个大哥。说从未想过要状告朱大哥,实在是因为他做事不仁不义。
事情到了这一步已经无法回头,昔日好友,亲密的合作伙伴彻底分道扬镳,反目成仇。
到底是因为什么呢?两个人各执一词:谷传民说2012年,自己所作歌词《火火的情怀》交给朱之文,让他的制作人打造使用,前提是用于公益,不能用于商业用途获取收益。而后来朱之文多年多次在商业演出中演唱并获益,影像制品也在网上线下售卖。当自己和他交涉版权和收益的事情时,朱之文却不理不睬。气愤之下,想要用法律的武器讨回公道和自己的尊严。
朱之文则称,当年是谷传民托人让自己帮忙推广歌曲,并没有约定版权的事。自己一直是在帮他宣传演唱。唱过几次并没有红,后来就没再唱了。现在他反而起诉自己说侵犯了他的著作权,这没有道理。
朱之文还说,到法院起诉我这是他的权利,法院是讲证据和道理的地方,我会讲我的事实和道理,相信法律会做出公正的判决。事情到了这一步,已经完全陷入了罗生门的境地。
按情理说,当年的合作伙伴,不再合作就各走一边,总归闹到不欢而散之时,双方都会觉得自己是占理吃亏的一方。有什么委屈和不平自己消化消化,就过去算了。何至于非要走到对簿公堂的地步呢?真是利益面前不见君子啊!
这么多年以来,一直觉得大衣哥朴实本份,善良低调,能在这个好时代逆袭为一名草根歌手、农民明星挺不容易的。至今生活在山东农村老家,对家乡不离不弃,为家乡建设慷慨捐款,老乡们也是频频伸手借钱,很多人不还还说怪话,来自四面八方的人到他家周围凑热闹搞直播,大衣哥都没搬走,属实不已,淳朴善良的山东大汉!
情理站大衣哥,但法律是讲证据的地方。那首歌的来龙去脉到底怎样旁观者不得而知。开庭就在明天,大衣哥赢了,没辜负大家对你的喜爱和支持!如果在事实和证据面前输了,大衣哥在以后的演唱事业上可要长点心了,自己搞商业演出是有收益的,歌曲作者的版权必须是要尊重的,毕竟作词作曲的人也是要靠自己的作品吃饭的。一定要做好沟通并签好合同,口头协商可要不得啊。用老百姓的话就是:说到纸上说不到纸下。好歹你都是个家喻户晓的明星呢。利益攸关,一定要安排妥当。明天见分晓!
朱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