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7月,吴亦凡性丑闻曝光,全网封杀。现在已经一年了。在他沉默期间,关于他的谣言从未停止。不久前,“吴亦凡案”一审开庭。所有人都等着看这位前冠军被判入狱。
一个多月过去了,却没有后续报道。只是简单地揭露了吴亦凡犯罪的性质:“强奸,聚众淫乱”。也正是这几句话引发了网友的各种猜测,网络瞬间炸开了锅。既然是聚众淫乱,那肯定还有其他同伙。有传言说吴亦凡甩掉了很多明星。那些明星是谁?吴亦凡不仅侵犯暴露的女性,还应该有其他受害者?但这些问题应该没有答案。本案涉及被害人隐私,一审不公开进行。未来很大概率不会公开案件细节。这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网民的好奇心,他们迫不及待地想看到吴亦凡审判的现场直播。
男明星被抓强奸,从万众瞩目到掉进监狱。在中间挑出一个点就够劲爆了。谁没有一点好奇心?而且大部分网民价值观简单,会不自觉地替受害者换位思考。我能感受到一个普通人对抗顶流时的无奈,希望看到恶人绳之以法。我们太害怕吴亦凡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将来会继续伤害女性。从正义的角度,我希望他能坐在监狱里,最好是死刑,彻底断绝他再次作恶的机会。
这种对吴亦凡的仇恨和讨伐在情感上是可以理解的。试想一下,如果我们遇到这种伤害,也应该希望得到别人的声援,集体把加害者钉在耻辱柱上。所以,我们先入为主地认为:只要继续搅起“吴亦凡案”的浑水,不让它沉下去,就是在帮助受害者。
事实上,我们都是站在法律之外的普通人,对案件的了解都来自媒体报道的几句话。这些报道往往夹杂着作者的个人情绪和主观判断,不能作为判断被告的证据。没有完整的证据链,我们很容易走入认知误区,甚至被别有用心的人煽动起来喊冤。1996年亚特兰大爆炸案改编的电影《理查德·尤维尔的哀歌》中就有这样的悲剧。
理查德,一名前警察,申请成为亚特兰大奥运会的志愿保安。有一次,他在公园的长椅上发现了一个装有炸弹的军用背包。离公园不远,一场数千人的音乐会正在进行。理查德决定和值班警察一起疏散人群,以便在炸弹突然爆炸时将伤亡降到最低。但他的义举几天都没有报道。
《亚特兰大宪法报》女记者为了“抢头条”,未经证实就刊登了“理查德被认为是联邦调查局头号嫌疑人”的消息。当时,理查德在全国受到高度关注。为了流量,各大媒体没有判断消息的真实性,纷纷转载。
舆论发酵后,理查德成了一名想逞英雄的保安,也成了策划爆炸案的罪魁祸首。记者24小时堵在他家门口,公众呼吁严惩理查德。在舆论的压力下,调查局也开始推断他的罪行:他被警察部队开除了。这次他申请志愿保安,应该是为了实现一个“英雄梦”,有犯罪动机;他未婚,和老母亲住在一起,处于社会底层。这一次,他应该是策划了一次爆炸,他的犯罪动机是+1。
所以,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FBI对他进行了监听、跟踪和诱供。最后,在一位律师朋友的帮助下,理查德洗清了嫌疑,调查局失去了调查爆炸嫌疑人的最佳机会。如果嫌疑人作案成功,策划下一次爆炸,后果不堪设想。如果是,如果舆论继续干扰甚至影响法律裁决,会造成多少悲剧?画当然,说这些这并不是担心吴亦凡会因为舆论的呼吁而被判更重的刑;事实上,经过10个月的拘留和审讯,他在一审中被定罪,这表明他不是无辜的。从情感上来说,谁不希望这样一个敢做不敢认,把女人当玩物的男人被重判?
但正因为如此,才担心判断的方向会受到舆论的影响。忽略了他身上还有其他罪证,或者更多涉案人员被掩盖。就像杭州保姆案一样。事发后,林盛斌将微博改名为“老婆孩子在天堂”,通过媒体、司法等渠道为妻儿讨回公道。甚至在安葬妻儿的时候,他还做了直播,把自己的悲痛暴露在公众面前。为了寄托哀思,他还在身上纹上了妻儿的照片,但在镜头前哭不出来。
当时,深情款款的林盛斌一度主导舆论。大家都同情他,呼吁重判保姆。对于这种重大恶性事件,我们大多数人都相信“善恶有报”,会根据基本的伦理道德来审判罪犯。简单来说就是以牙还牙,杀人偿命。但是“与敌人复仇”的理论会导致更大的愤怒:杀一个就是杀一个,但是杭州保姆杀了四个人,手段残忍。死刑对她来说太便宜了。毕竟,她只能死一次;
那我们只能尽快判她死刑,让她多活一天,都难以告慰受害者了。这名保姆该死,但由于从她被捕到判决只有一年时间,没有时间对林生斌进行反复多轮的调查。
结果,林生斌这个深情的人崩溃了,大家开始依次质疑他。但因为时间久远,加上保姆已经去世,只好不了了之。舆论对司法的监督应该是公开透明的,考虑到人的感受。但是,过度干预会导致不可预知的结果。
因为普通人得到的案件信息,往往是经过有心人刻意包装,想让我们知道的信息,很难保证这些信息是客观公正的。如果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煽动成为他的盟友以达到某种目的,那就更可怕了。就算他主动承认了一些犯罪事实,谁知道他是真的想悔改还是想掩盖更大的罪行?更何况,赋予舆论干预法制的权力,真的有必要、正确吗?我们不妨从三个方面来分析一下:第一,网民情绪化判案,会出现量刑过重。知乎一个特别机智的回答假设了这种可能性:当一个人拥有巨大的权力而不受约束时,就会导致他残忍。有人偷电瓶车,死刑也行。看着就烦。绑架孩子,人贩子的罪行应该是千刀万剐,死刑便宜了他。什么,你敢说我信普信,杀九族,气死我了。敢问这样的社会还有公平正义吗?依案量刑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考验专业性、公正性和人性。目的是增加犯罪成本,减少犯罪。但不代表以暴制暴,让社会文明倒退。第二,一旦人们依靠舆论干预法制,很可能导致违法的悲剧。在美国路易斯安那州,一个小男孩被他的教练猥亵了一年,最后被绑架到当地一所武术学校,在那里被性侵了几次。父亲非常生气,他伏击了罪犯并开枪打死了他。
看到罪犯倒在地上,父亲没有跑也没有反抗,静静地等着警察把他带走,并当庭自首。
此事引起轩然大波,民众和媒体为这位父亲请愿。最终,他被判过失杀人罪,缓刑五年,并做了300小时的社区服务。这种判断无可厚非,但那种特殊判断的结果是基于舆论压力和人情考量,不能普遍推广。不是每个为了给孩子报仇而杀人的父亲都能无罪释放。如果这种报复行为被复制,却得不到同样的判决,只会让受害者家庭雪上加霜,再次尝到失去亲人的滋味。
再者,舆论审判一旦成型,没有号召力的普通人如何维权?没有法律途径,就只能让冤情沉沦吗?想必大家面对对重大恶性事件时,是想呼吁严惩罪犯的。这是好的,也是必要的。许多案件受到重视,并在公众舆论的支持下公开审理。但如果这种干预过度,有心人明白这种力量,就会用情绪去引导舆论,表现得很可怜,很同情。不仅可以把自己挑出来,还可以利用舆论干预司法,达到某种目的。长此以往,只会让正义失去底线,裁决失去准绳,会越来越偏离我们关注此事的初衷。这应该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结局。我们要做的是让“恶”被看到,但一旦专业力量介入,我们就要学会做一个理性的旁观者,适时的观望和倾听。最后,对于吴亦凡一案,我希望法律能够给出一个公正的判决。这不仅是对受害者和公众最好的交代,也是对公众人物的警示:从艺术到美德,从艺术到学问。
吴亦凡警察理查德强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