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aireRhysArmstrong,她的名字在盖亚语里的意思是“黎明的太阳”。1980年出生于日本并度过了童年时期(她并不是混血儿),在日本待到5岁,并学习了柔道及武术。在她3岁时就懂得对著镜头说:“我想当明星!”后来搬去夏威夷,然后又搬到亚利桑那州,毕业于当地的圣多娜红石高中(SedonaRedRockHighSchool),在校期间打过两年排球,最终投身戏剧。参演过大部分高中的作品。高中毕业后,她参加了纽约Parsons学校设计专业暑假补习班。这是她服装设计生涯的开端。就读亚历桑纳大学期间她开始接触各项演出机会,并决定要以表演做为事业。在亚利桑那大学(theUniversityofArizona)读了一年后退学,专业是服装设计和戏剧。毕业之后她搬到洛杉矶以寻找更多机会,随着她演艺事业的发展,好莱坞。
她喜欢糖果的香味,像香草和巧克力。她在高中自己制作了一套衣服;她在高中喜欢打排球;她喜欢复古的服饰,收藏了许多裙子和珠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