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10个月,吴亦凡案终于开庭了!
根据官方报道,吴亦凡涉及强奸和聚众淫乱两项罪名,法院届时将择期宣判。
昔日内娱顶流,如今却沦为阶下囚。
网友们则纷纷拍手称快,祝他「牢底坐穿」。
净化娱乐圈,当然是一件好事。
但你可能难以想象,曾经有这样一个男团。
他们吸毒、招妓,却收获千万粉丝,入选名人堂,成为「一个时代的开创者」。
四十年后,他们的歌曲还登上奥运会,成为国家名片。
怎么会这样?
鱼叔就借最近一部新剧,讲一讲他们的故事——
《叛逆之声》
Pistol本剧又名《手枪》,取自这部剧的主角——
英国朋克摇滚开创者,性手枪乐队。
豆瓣评分8.7,口碑相当不俗。
故事根据乐队吉他手史蒂夫的传记改编。
导演是拍出过《猜火车》《贫民窟的百万富翁》的丹尼·博伊尔,奥斯卡最佳影片和导演得主。
可见,本剧质量相当之硬。
故事从1972年的英国讲起。
那年,史蒂夫还只是个17岁的年轻人。
一晚,他偷偷溜进剧院。
见保安熟睡,迅速剪断电线,将设备堆上小车。
冲进外面的面包车,一阵风似的逃走了。
没错,史蒂夫是个惯偷。
不仅偷汽车、偷水果。
连加油站超市的零食都不放过。
而他之所以要偷音乐设备。
是因为他一直有个梦想——组建一个自己的乐队。
然后演唱独一无二的歌曲。
但组乐队不仅需要设备,还要服装。
这天,史蒂夫照例去「顺货」。
他去了一家叫「Sex」的商店。
里面全是各种离经叛道的自制服装。
非常符合史蒂夫的口味。
不过这次他没这么幸运。
店主发现了他。
他虽然是个生意人,却一直想当音乐经理人。
意外的是,他对史蒂夫的叛逆很是赞赏。
两个人一拍即合,决定一起搞乐队。
第一次公演,史蒂夫作主唱。
但是因为舞台恐惧症,他居然扔下乐队落荒而逃。
没办法,只能让他替换了吉他手。
可笑的是,史蒂夫完全不会弹吉他。
很快,经理人又选了另外几个乐队成员。
他看上了一个常光顾他商店的少年,约翰。
约翰顶着杂乱的黄毛,有口发黄的烂牙。
尽管他之前从未唱过歌,但经理人还是想让他试一试。
果然,约翰五音不全。
演唱时身体还总是扭作一团,充满了愤怒。
但经理人对此很是满意。
一个五音不全的主唱。
一个不会弹吉他的吉他手。
怎么看都不像能成大器的样子。
但实际上,乐队并不在乎音乐。
就像他开服装店,也不在乎衣服一样。
一切只是为了传达思想,引起变革。
他们渴望向传统开炮,抵制老一辈的价值观。
用混乱摧毁制度,催生未来。
而他在这些一无所有的年轻人身上。
看到了一种将愤怒转化为革命的潜质。
比如史蒂夫。
他没见过生父。
继父又是个彻底的混蛋。
从小就让史蒂夫帮自己打飞机。
还动不动对他拳打脚踢。
在学校里,史蒂夫有阅读障碍。
但老师和家长根本懒得探究,只是骂他废物。
导致他成年后依然连报纸都不会读。
童年的创伤将他淹没。
史蒂夫也逐渐成了一个惯偷、性瘾者。
他四处流浪,经常进入少管所。
就连站在舞台中央都成了问题。
因为他无法躲避自己是个废物的念头。
其他几个人也一样。
要么被学校同学排挤。
要么从小在单身母亲的教唆下吸毒。
没钱、没工作、没价值、没未来。
几乎被社会所遗忘。
于是,这些脆弱的、失败的年轻人。
在肮脏的城市边缘徘徊。
迫切渴望在世界上找到自己的位置。
而这恰恰是人们所需要的。
「你是国家压迫的产物。
我想创造一场革命。
灵感来自像你这样被遗忘的孩子
所具有的原始性和真实性。
去吧,干翻全世界!」
乐队就这样开张了。
史蒂夫磕了四天的药,没日没夜的练习,学会了几个和弦。
再配上约翰即兴吼出的歌词。
居然产生了神奇的化学反应。
人们彻底被这只乐队震惊了。
在那之前流行的偶像,是类似披头士的绅士。
穿着西装,打着领带,温文尔雅的弹吉他。
但性手枪乐队就像是街头的小痞子。
穿着乱七八糟的破烂衣服。
音乐听起来就像噪音。
歌词还粗俗不堪。
他们咒骂政府,咒骂消费主义,咒骂八小时工作制,以及世界上的一切制度。
他们还总是打架。
有时候和队友打架。
几个主创一开始互相看不顺眼。
史蒂夫说约翰是个疯子。
约翰则对一切都充满仇恨。
他们还经常和观众打架。
一次公演时,观众冲他们吐口水。
他们就也冲观众吐回去。
最后演出成了一场口水大战。
到了后来,台上台下打成一团更是常事。
当然,也有例外。
他们曾在一个监狱里举行慰问演出。
一进场,狱友们就大骂他们是娘娘腔。
然而,当强烈的贝斯音响起。
约翰瞪大了眼睛,扭动着身体怒吼:
「我是个无政府主义者!」
场下的罪犯们燥起来了。
他们兴奋的冲着舞台挥舞着拳头。
差点没把监狱屋顶给掀翻。
演出越来越多,争议声也随之而来。
性手枪乐队在整个英国掀起了一阵旋风。
政治家和父母们对他们嗤之以鼻。
发表了一遍又一遍的抗议来反对。
但仍然无法阻挡年轻人对他们的追捧。
1976年,乐队参加了「the 100」俱乐部举行的朋克音乐节。
年轻人被这些叛逆者们深深吸引了。
他们在躁动的鼓点中肆意挥洒着汗水。
一个新的朋克时代就此开启。
电视台采访纷至沓来。
但这些年轻人并没有因此更加安分。
在一场电视台直播中,几个人当场大骂粗口。
就这样,他们成了史上第一个在电视上说出F词汇的人。
类似的事件又持续了好几次。
导致他们接连被各大唱片公司开除。
但他们并没有就此停止。
在女王登基25周年庆典当天。
乐队包了条船,在庆典附近的河上演出了新歌《天佑女王》(与英国国歌同名)
歌词里辱骂「女王不是人」。
嘲笑簇拥女王的人都是「蠢货」。
警察们很快闻风而来。
乐队差点被逮捕。
但《天佑女王》成功登上了音乐榜第一位。
然而,后来加入的新成员,西德。
则成为了压垮一切的最后一根稻草。
身为一个贝斯手,西德基本上不会弹贝斯。
他不仅海洛因成瘾,还经常在舞台上自残。
后来,他患有精神病的女友,突然在酒店被杀死。
而他本人也在开庭前因吸毒过量去世。
乐队只存在了短短两三年。
出版了一张正经专辑和几首热门歌曲。
但这群小痞子一样的年轻人。
却以自我毁灭为艺术形式。
成为了英国朋克崛起的关键人物。
性手枪乐队之所以被称为传奇。
并不是因为其音乐才能。
更加不是因为吸毒、打架这些出格行为。
而是与其代表的东西息息相关。
正如史蒂夫所说:
「我们不是喜欢音乐,我们喜欢的是混乱」
1975年,英国陷入空前的经济萧条。
失业率创下二战之后的新高。
整个国家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但所有人却假装一切都好。
大量迷茫的年轻人在街头游荡。
早就厌倦了成年人体面的伪装。
同时,1968年法国「五月革命」的余响。
还在英国年轻人的心头,久久未能远去。
整个社会都在酝酿着一场暴动。
乐队经理人敏锐捕捉到了时代的脉搏。
捕捉到了年轻人们所积累的愤怒。
他将摇滚与政治和社会结合起来。
然后把性手枪乐队推到了最前沿。
他们用充满暴力、尖叫、迷幻的表演,狠狠的踢了一下整个国家的屁股。
颠覆了整个社会秩序,并将其扩散到全世界。
性手枪的革命性,与那个时代息息相关。
然而,很多追随者们并没有看到这一点。
性手枪开启朋克时代后,许多人开始模仿。
在国内也是如此。
很多人模仿他们的嗓音、曲风、装束。
甚至是招妓、滥交、吸毒的混乱行为。
然后声称,这就是「摇滚」或「朋克」精神。
但他们没有意识到一点。
当他们只模仿这些皮毛时,就成为朋克精神所嘲笑的东西。
一种陈词滥调的自以为是。
一个「塌房」的法制咖。
其实,即使是性手枪乐队,最后也因为自己过于疯狂的行为,而走向毁灭。
他们留给世人的意义,并非混乱、堕落。
也非毫无节制的享乐,任意妄为。
而是一种对社会不公的愤怒力量,更是一种对腐朽制度的反抗精神。
真正的朋克,是用自己的方式,向绝望的生活说不。
并在内心便燃起了一个火苗,永不熄灭,直到生命尽头。
男团吉他革命贝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