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理解这个问题我们还要把吴亦凡的案子一起拉进来讲,三人之间的问题完全不同,从违法程度来看吴亦凡大于李易峰,而刘强东几乎没有任何违法行为。
违法和犯罪是两种不同的状态先要和大家解释一个最基本的法律问题。
强奸在任何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均属于犯罪行为,以中国大陆法律制度为例,强奸违反的是《刑法》,并不是所有违法行为都够得上犯罪,只有违反了《刑法》的行为才能算作犯罪。
比如,闯红灯违反了交通法规,交警可以处以罚款,闯红灯行为只是违法,违的不是《刑法》里规定的内容,所以够不上犯罪。
嫖娼在绝大部分国家属于违法行为,美国也不例外,美国只有一个州规定嫖娼不违法,其他地方均规定嫖娼违法。
还是以中国大陆的法律制度为例,嫖娼虽然不算犯罪但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会被处以10-15日的行政拘留(不是刑事拘留,更不是有期徒刑)。
吴亦凡犯罪、李易峰违法、刘强东只是道德问题加拿大籍艺人吴亦凡涉嫌强奸已经被提起公诉,由于国籍以及名人因素审判流程会比较长,但可以确定的是他违反了《刑法》,将受到刑事处罚。具体而言大概率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李易峰的情况和吴亦凡不同,他与陌生女子发生性关系时并没有违背妇女意志,判断是否强奸的关键因素是看有没有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使用迷药、催情药等手段,即使表面上看不具有强制性但也被视为违背妇女意志。
李易峰向妇女支付钱财,取得了对方同意后发生了性关系,有金钱交易的性行为,属于典型的嫖娼行为。
刘强东的问题比较复杂,刚开始女主和她的男同学报警说遭受性侵,如果成立的话意味着刘强东违背妇女意志与女主发生了性关系,那就和吴亦凡一样了,构成强奸罪。
不过,女主的证词前后不搭,美国检方在调查后发现没有充分证据表明刘强东性侵,于是决定不起诉,这意味着刘强东肯定不算强奸。
再来看是否存在嫖娼,判定这一行为的关键要素是看发生性关系前是否有金钱交易,或者有没有谈过“用钱换性”。双方证词中均没有提到事前的金钱交易,所以不存在嫖娼。
有的朋友可能会说女方为何不把事情往嫖娼上引呢?因为这样完全对自己不利,原因有三。
一是卖淫和嫖娼类似,也是违法行为;二是认定为嫖娼的话就不存在之后的民事索赔了;三是确实没有金钱交易,不敢做伪证。
既不是强奸,又不是嫖娼,刘强东和吴亦凡、李易峰的事情就不同了,不存在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属于婚内出轨,这是道德方面的问题。
当然,如果硬要说违法的话,可以认为刘强东违反了我国《民法典》里的婚姻家庭编,只是违反民法用不着接受强制处罚,章泽天如果起诉离婚可以以这个事情为由请求法院多分割一点夫妻共同财产。
看清楚,多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不是婚前个人财产,也不是婚后双方约定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民事案件可以和解刘强东摆脱刑事控诉后陷入民事纠纷,事件女主于2019年起诉刘强东要求其进行赔偿。
民事案件有两个原则,一是不告不理,二是原告自己提供证据。女主觉得受到了侵犯就要自己拿出相应的证据,结果是她根本拿不出像样的证据来。
此前已经有消息称一旦正式审判,女主前后不一的证词很难获得陪审团的认可,一旦败诉不仅拿不到任何赔款,这几年打官司的巨额花费全部打了水漂,要知道打官司是很费钱的,更何况在美国打官司。
所以女主有强烈的和解需求,她与律师的操作其实一直在往这方面靠。
刘强东也想和解,倒不是因为担心败诉后的巨额赔款,官司真的输了的话最多赔1、2千万美元,对于他这个级别的富豪没什么大的影响,他担心的是因为诉讼公开的个人隐私。
富豪对隐私是很看重,打个可能不太恰当的比方,有钱人重面子,哪怕亏点钱,只要亏损得不厉害,能够长脸更加重要。刘强东有类似的诉求,花点钱解决问题对他比较有利,况且他也知道自己道德上确实存在瑕疵,这是和解的基础。
民事和解意味着撤诉,法律不再牵涉本案,他们两方想怎么和解都可以,司法机关是不会干涉的,和犯罪、违法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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