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崔桂忠
近日,演员李易峰因多次嫖娼被北京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消息一出,全网愕然,吴亦凡、李云迪等声声警钟还是没能敲醒违法之人,又一位众多粉丝心中的偶像明星塌房了。
作为一名演员,李易峰塑造了许多深入人心的荧幕形象,例如《麻雀》中的陈深、《隐秘而伟大》里的顾耀东等等。可就是这样一个“顶流”,却丝毫不爱惜羽毛,不懂洁身自好,视法律于无物,置公德于不顾,实在令人大跌眼镜。
爆红后迷失自己,娱乐圈已司空见惯。正如网友吐槽:红了就飘了!一些人一旦成名,就忘乎所以,不仅不收敛原有的毛病,反而继续我行我素,甚至变本加厉,大有“我是明星我怕谁”的架势,视道德和法律如无物。
近年来,艺人当中吸毒、嫖娼、赌博、出轨、偷税等违法、失德新闻时有发生,其行为触犯了法律法规、败坏了社会风气,尤其是作为社会公众人物,损害了行业形象,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对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尤为不利。
众所周知,演艺明星是公众人物,粉丝众多,动辄成千上万,甚至数十万、数百万粉丝,其中又以尚未成年的青少年粉丝居多。他们的一言一行,他们的一举一动,都会对社会产生影响,更应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更应珍惜自己的社会形象,更应遵循言为士则、行为世范,把为人、做事、从艺统一起来。
崇德尚艺是文艺工作者的基本要求,不管曾取得过什么样的成就,不管曾获得过什么样的荣誉,都要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加强自我约束。作为文艺工作者,必须把握好艺术与德行的共同提升,处理好义和利的关系,以更高的道德水准律己、以优良的社会形象示人、以纯粹的职业操守从艺,真正把个人的道德修养、社会形象与作品的社会效果统一起来,为历史存正气、为世人弘美德、为自身留清名。
演艺圈不是法外之地,任何公众人物都不能试图僭越法律,要清除劣迹艺人生存的土壤,对于劣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已经依法作出判决的,不妨跟踪推进、强制执行,并对相关人员未来从业做出约束;法律应该对资本、平台等方面与劣迹艺人的合作,对劣迹艺人及其作品的曝光、推广等做适当约束。
法治社会不容藏污纳垢,无论是所谓的“偶像明星”,还是普通人,嫖娼事实摆在眼前,谁触犯法律谁就要自食恶果。李易峰塌房,再一次表明,对于明星艺人来说,名气不是挡箭牌,颜值更不是护身符,无论多大的顶流,只要干见不得人的事情,都逃不过群众雪亮的眼睛,如果肆意妄为、不知自重,就得不到他人的尊重,最终只能自食苦果。
李易峰嫖娼行为已经严重触犯了法律,是一种严重不自尊,不自爱,不自重的行为。广大文艺工作者要以李易峰为戒,举一反三,坚守职业道德,做到德艺双馨,既要心怀对艺术的敬畏之心和对专业的赤诚之心,下真功夫、练真本事、求真名声,又要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自觉遵守法律、遵循公序良俗,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
☆作者简介:崔桂忠,曾任某部队政治委员,海军上校军衔。现任大连市旅顺口区委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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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易书生
李易峰劣迹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