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个有学者风度的小说家。他喜欢在小说结构上做文章,他像营造迷宫一样建构他的小说,以此获得一种智力的乐趣。他的作品有一种与众不同的趣味,优雅、精致而纯粹,还有一种难得的矜持。他小说的诗性,更多的是来源于创造本身,而非社会人生。借鉴和引进在他那里似乎是一种责任,或者说是一种命定的选择。博尔赫斯、普鲁斯特等西方大师在不同方面给了他不同程度的影响。
格非始终坚持用规范、纯正的语言写作,他立足于语词本身的信息量,以繁复、深邃、多层面的叙述保证了意义的储留,同时赋予文字以特殊的魅力。他的文字确切而细腻,丰满而华美,这使他的作品宜于翻译,信息的损耗可以降到最低限度。应该说,格非在文字的运用方式上汲取了西方文学的营养,他的这种文本意义上的实验是必要的,其影响将会是深远的。也许正是基于语言的特点,格非的叙述风格自有特色。在他的小说中我常发现:当情节停止或趋于停止的时刻,叙述却在延宕不休,于是语言呈现悬浮状态。对于读者而言,一种阅读的期待由此增强或者减弱了。这也是格非的作品常常不为一般读者所接受的重要原因。这使我想到新小说的某些写法。我想,格非叙述上的特定意义恰在其叙述方式中,那就是让读者重视瞬间性的感受和思悟;它表明了一种独特的观念:瞬间即是永恒,永恒即是瞬间。
中短篇似乎是格非最拿手的,那些在文学圈子里引起较大反响的作品差不多都出自中短篇,如《褐色鸟群》、《大年》、《迷舟》、《青黄》等。但我认为格非叙述上的秘密是在长篇中体现的。他的几部长篇中,我最喜欢的是《边缘》。这部作品是他语言风度的训练,有一种唯美倾向。先于它的《敌人》则是结构上的实验。在第三部长篇《欲望的旗帜》中,作者的目光转向了现实,他以前所未有的兴趣,描写了自己最为熟悉的知识分子的生活。此后,他就更多地写类似的现实题材。这一转向,似乎从侧面表明了他前期写作中特别显著的实验性质。